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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人造板及其制品气味分级及评价方法》国家标准发布,2025年4月1日起实施

发布时间:2024-11-12 00:08:00 丨 浏览次数:236

一、标准制定背景


《人造板及其制品气味分级及评价方法》(GB/T 44689—2024)已于2024年9月29日由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,并将于2025年4月1日正式实施。


人造板及其制品是室内装饰装修的重要材料,广泛应用于家具、地板、门窗和装饰装修墙体等领域。2023年,全国人造板产量达到3.43亿立方米,行业总产值约为1.1万亿元。近年来,人造板及其制品的气味问题引起了行业和消费者的广泛关注,企业之间、企业与消费者之间因气味问题频繁发生矛盾纠纷。为了解决这些问题,迫切需要制定一套科学的气味分级及评价方法标准,以促进消费者选择合适的产品。


为此,国家标准委下达了《人造板及其制品气味分级及评价方法》国家标准制定计划(项目编号20241764-T-432),并将其列为2024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《以标准升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》(国办发〔2024〕13号)和市场监管总局等七部门发布的《以标准提升牵引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》(国市监标技发〔2024〕34号)中的重要国家标准。


该标准由全国人造板标准化技术委员会(SAC/TC198)归口管理,由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木材工业研究所负责起草,51家科研单位、高等院校、质检机构和人造板及其制品企业共同完成。


二、标准主要内容


本标准规定了人造板及其制品气味分级及评价方法的术语和定义、气味分级、评价方法和检测报告,适用于人造板及其制品气味的分级与评价。主要内容如下:


1. 气味分级:

*0级(OD0):无气味。

*1级(OD1):气味不明显。

*2级(OD2):气味明显,但不令人难受。

*3级(OD3):气味明显且令人难受。

*4级(OD4):气味让人无法忍受。


2. 特殊材料气味要求:

*对于以杉木、柏木、松木、樟木等树种木材为主要原料制成的人造板及其制品的气味要求,以及释香型人造板的气味要求,均由供需双方商定。


3. 评价方法:

*采用人工嗅闻评价法,这种方法简便有效,便于企业对产品质量进行控制。


三、标准实施意义


该标准的发布实施具有重要的意义:


1. 规范气味管理:为解决企业与企业之间、企业与消费者之间因气味问题产生的矛盾纠纷提供标准支撑,提升产业对人造板及其制品气味的管理水平。

2. 推动产业升级:通过标准推动人造板及其制品企业细分产品,促进产业提档升级,引领产业高质量发展。

3. 保护消费者权益:对人造板及其制品气味进行分级量化,满足消费者的不同需求,保护消费者健康和人居环境安全,推动人造板及其制品消费品以旧换新,助力拉动内需和引领消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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